# 【税案通报】辽宁曙光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2026年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集中曝光6起医疗美容行业偷税案件之一；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26.43万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文件信息**：
- 文件类型：税案通报/稽查案例
- 查处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通报日期：2026-04-29
- 案发地：辽宁省沈阳市
- 案件类型：偷税（私户收款隐匿收入）
-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等
- 官方来源：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税案通报"栏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
- 本地存档：官网原始通报
- 存档日期：2026-08-19

## 一、案件基本情况

经查，2022年至2024年，辽宁曙光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款、账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385.11万元。

该案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于2026年4月29日集中曝光的6起医疗美容行业偷税案件之一（同批曝光的还有贵州吴氏嘉美、常州苏王、北京邦定、保定华美、广州氧颜等医美机构），通报明确指出"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是医美行业偷税的重要手法。

## 二、处理处罚结果

- 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26.43万元。
- 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 三、警示意义

1. 医疗美容行业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现金及私户收款比例高，是隐匿收入偷税的高发行业，已成为税务稽查重点监控领域。
2. 私人账户收款不等于"账外安全区"，税务机关可通过资金流水核查、行业数据比对发现账外收入。
3. 企业应将对公账户收款、如实开票申报作为基本合规底线；以私户收款隐匿收入构成偷税的，除追缴税款、滞纳金外，还将并处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c102025/c5249369/content.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