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成文日期**：2020-05-13 00:00:00；**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194924/content.html

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二、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