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成文日期**：2022-04-29 00:00:00；**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022/content.html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