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税〔2018〕26号；**成文日期**：2018-03-29 00:00:00；**时效性**：null；**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470/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