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企业赞助增值税政策的企业名单的公告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成文日期**：2020-11-14 00:00:00；**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170/content.html

现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二批）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本公告附件所列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第三条第（二）项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6号）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政策。   附件：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二批）.xls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