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4年第22号；**成文日期**：2024-12-31 00:00:00；**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37695/content.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2.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3.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4.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5.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 　　6.济仁慈善基金会 　　7.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8.澜之教育基金会 　　二、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3.周大福慈善基金会 　　三、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