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成文日期**：2021-12-28 00:00:00；**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064/content.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 3.澜之教育基金会 4.中国慈善联合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