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0号；**成文日期**：2020-04-14 00:00:00；**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222/content.html

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