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关税〔2013〕48号；**成文日期**：2013-08-28 00:00:00；**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4288/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63号）的规定，经审定，“十二五”期间第二批共有14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附后。享受优惠的船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及相关规定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附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docx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