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税〔2001〕54号；**成文日期**：2001-04-03 00:00:00；**时效性**：null；**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676/content.html

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