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税〔2015〕106号；**成文日期**：2015-09-17 00:00:00；**时效性**：null；**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898/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决定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5年前3季度按本通知规定未能计算办理的，统一在2015年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 　　附件：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     代　　码 类　别　名　称 备注 大类 中类 小类   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轻工     2681 　　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2682 　　化妆品制造       2683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2684 　　香料、香精制造       2689 　　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7     医药制造业 轻工   27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3   　中药饮片加工     274   　中成药生产     275   　兽用药品制造     27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轻工   131   　谷物磨制     132   　饲料加工     133   　植物油加工     134   　制糖业     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136   　水产品加工     137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4     食品制造业 轻工   141   　焙烤食品制造     142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3   　方便食品制造     144   　乳制品制造     145   　罐头食品制造     146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9   　其他食品制造   17     纺织业 纺织   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176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纺织   181   　机织服装制造     182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183   　服饰制造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轻工   191   　皮革鞣制加工     192   　皮革制品制造     193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4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5   　制鞋业   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轻工   201   　木材加工     202   　人造板制造     203   　木制品制造     204   　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21     家具制造业 轻工   211   　木质家具制造     212   　竹、藤家具制造     213   　金属家具制造     214   　塑料家具制造     219   　其他家具制造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轻工   221   　纸浆制造     222   　造纸     223   　纸制品制造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轻工   231   　印刷     232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33   　记录媒介复制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轻工   241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242   　乐器制造     243   　工艺美术品制造     244   　体育用品制造     245   　玩具制造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纺织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2   　合成纤维制造     292   　塑料制品业 轻工     2921 　　塑料薄膜制造       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2923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2924 　　泡沫塑料制造       2925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2928 　　塑料零件制造       2929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33     金属制品业 机械   33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2   　金属工具制造     333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34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5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36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7   　搪瓷制品制造     338   　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9   　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机械   341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342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344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346   　烘炉、风机、衡器、包装等设备制造     347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48   　通用零部件制造     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汽车制造业 汽车   361   　汽车整车制造     362   　改装汽车制造     363   　低速载货汽车制造     364   　电车制造     365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366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机械   381   　电机制造     382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8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4   　电池制造     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86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87   　照明器具制造     389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注：以上代码和类别名称来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