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河南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税〔2005〕79号；**成文日期**：2005-05-26 00:00:00；**时效性**：null；**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056/content.html

河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焦作矿务局、鹤壁矿务局、义马矿务局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分别提高至每吨3元、3元、2.5元，其他煤矿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4元。     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