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税〔2016〕113号；**成文日期**：2016-11-04 00:00:00；**时效性**：null；**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648/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xlsx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