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税〔2016〕92号；**成文日期**：2016-08-19 00:00:00；**时效性**：null；**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680/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9月1日起，将玉米淀粉、酒精等玉米深加工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恢复至13%。玉米深加工产品清单见附件。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玉米深加工产品清单.xls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