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钾肥、复合肥免征进口增值税的通知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税〔2001〕76号；**成文日期**：2001-04-24 00:00:00；**时效性**：null；**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668/content.html

海关总署：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钾肥、复合肥，继续执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具体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进口化肥税号如下：     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