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的通知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税〔2005〕16号；**成文日期**：2005-02-16 00:00:00；**时效性**：null；**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016/content.html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帐薄记载的注册资金3724.65亿元（450亿美元）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五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