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税〔2013〕22号；**成文日期**：2013-05-21 00:00:00；**时效性**：null；**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4328/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3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