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效力位阶**：财税文件；**发文字号**：财关税〔2019〕15号；**成文日期**：2019-05-17 00:00:00；**时效性**：null；**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302/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旅游主管部门、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规范管理口岸出境免税店，促进口岸出境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现印发《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pdf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9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