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电子烟进出口税则号列及商品名称

              ①                    ②
 序号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不含烟草或再造烟草、含尼古丁的非经
  1    24041200
                      燃烧吸用的产品


                      可将税目 24041200 所列产品中的雾化
                  ③
  2   ex85434000      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设备及装置，
                      无论是否配有烟弹

注：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
                      》的税则号列。
  ②除标注 ex 的税则号列外，商品名称仅供参考，具体商品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
国进出口税则（2022）
           》中的税则号列对应的商品范围为准。
  ③ex 表示进口商品应在该税则号列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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