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



      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和钻石及其饰品
                   的具体范围


   一、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
   是指下列两类货物：
   （一）下列商品代码中含黄金、铂金的货物：28431000、
28433000、2843900020、2843900039、2843900091（含金
的贵金属汞齐）、2843900099（含金的其他贵金属化合物）、
71081100、71081200、71081300、71082000、7111000000
（ 不 包 括 银 焊 料 ） 、 71123090 、 71129110、 71129120 、
71129210、71129220、71129920、71129990、71131911、
7113191990 、 71131921 、 7113192990 、 7114190020 、
7114190090、7114200090（不包括镀银铁碟）、71151000、
7115901020、7115901090（不包括银线、铱坩锅、银铜化
合物）、7115909000（不包括电弧焊用、锡合焊锡丝）。
  （二）商品代码为“9113100010、9113100090”中的“贵
金属表带中的黄金、铂金或包黄金、铂金制的表带”；商
品代码为“9111100010、9111100090”中的“黄金、铂金
或包黄金、铂金制的表壳”；商品代码为“9111900000”
中的“黄金、铂金表壳的零件”；商品代码“7118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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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的“含金硬币”。
   二、钻石及其饰品
   是指下列商品代码的钻石及其饰品：71021000、
71023100、71023900、71042100、71049190、71051010、
71131110、71131911、71132010、7116200000（钻石制品，
不包括其他宝石或半宝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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