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一）
序号                 类 别                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金额上限

 1     动物、植物及动植物制品

 2     贱金属及金属制品

 3     塑料、橡胶及其制品
                                每个参展商第 1-7 类展品免税销售总额不超过 15000 美
 4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元。
 5     鞋、帽、伞等日用品及装饰品

 6     石料、玻璃及其制品、陶瓷制品

 7     玩具、游戏及运动用品

 8     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产品

 9     珠宝、首饰品                   每个参展商第 8-11 类展品免税销售总额不超过 20000

 10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       美元。

 11    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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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清单仅适用于东盟博览会。

  2.第 1 类展品包括以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饮料。

  3.清单所列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

   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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