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
序号               展品类别           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数量或金额上限

 1   家具                                  50件

 2   服装及衣着附件                             30件

 3   皮革制品、毛皮制品、人造毛皮制品                    30件

 4   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                       30件

 5   光学、照相、电影仪器及设备                10件，且单件价格不得超过1万美元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
 6                                5件，且单件价格不得超过1万美元
     其制品

 7   手表、怀表及其他表                    5件，且单件价格不得超过1万美元

 8   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展品                         2万美元

注：上述各类别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和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