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2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信息采集表


   采集编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盖章或签字）                               证件名称

   地    址                                证件号码

   邮    编                      联系电话

                        车辆基本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
  车辆生产企业
                               会信用代码

  车辆类别代码                             车辆品牌

   车辆名称                              车辆型号


《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                      货物进口证明书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                    《没收走私汽
管车辆进（出）境领（销）                   车、摩托车证明
  牌照通知书》编号                      书》编号

   车辆用途

   车辆主要                  固定装
                                            固定方式
  固定装置名称                 置功能

                         选装装
  选装装置名称                                    固定方式
                         置功能

 选装装置是否可拆换                                  额定载客人数

    总质量                额定载质量                额定载质量占比


  固定装置结构、
    功能说明

                       主要固定装
  上传照片数量       共   张             张     选装装置照片数量            张
                       置照片数量
注：1.表上有关数据应与车辆合格证明内容一致。
  2.车辆类别代码：汽车（1）；摩托车（2）；汽车挂车（3）；有轨电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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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申请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指定网站，提交设
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图片时填写。
  2.“采集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3.“填表人（盖章或签字）”栏，国产车辆填写国内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
业已注销，填写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进口车辆填写提交信息的
机构或单位或个人名称（即进口车辆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总授权代理机构，
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的单位或者个人）。此项为必填项。
  4.“证件号码”“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栏，如实填写提交车辆信息
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信息。此项为必填项。
  5.“证件名称”栏，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个人填写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此项为必填项。
  6.“车辆生产企业”栏，国产车辆此项为必填项，填写国内生产企业名称。
进口车辆此项为空。
  7.“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属于国产车辆的此项为必填项，
填写车辆生产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口车辆此项为空。如
果纳税人提交申请，此项为空。
  8.“车辆类别代码”栏，填写表中注2对应代码。此项为必填项。
  9.“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辆名称”栏，分别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
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
证明书》或其他车辆合格证明中注明的车辆品牌、车辆型号和车辆名称填写。均
为必填项。
  10.“《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货物进口证明书号”“《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编号”“《没收走私汽车、摩
托车证明书》编号”栏，进口车辆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国产车辆此项为空。
  11.“车辆用途”栏，填写车辆的主要功能及用途。此项为必填项。
  12.“车辆主要固定装置名称”栏，填写实现其车辆用途的主要固定装置名
称。此项为必填项。
  13.“选装装置名称”栏，填写车辆因不同需要可选安装的固定装置。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
选装装置名称应与公告一致。没有选装装置的，此项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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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固定装置功能”“选装装置功能”栏，简要填写主要固定装置名称和
选装装置名称对应的装置功能。“固定装置功能”为必填项；有选装装置名称的，
“选装装置功能”为必填项；无选装装置名称的，“选装装置功能”为空。
  15.“固定方式”：按实际情况填写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如有其他方
式按实际情况填写。有选装装置名称的，此项（固定方式）为必填项；没有选装
装置名称的，此项（固定方式）为空。
  16.“选装装置是否可拆换”：按实际情况填写。有选装装置的，为必填项；
没有选装装置的，此项为空。
  17.“额定载客人数”“总质量”“额定载质量”栏，分别按《机动车整车
出厂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
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或其
他车辆合格证明中注明的额定载客人数、总质量、额定载质量填写。没有“额定
载客人数”“额定载质量”的，此项为空。
  18.“额定载质量占比”填写“额定载质量/总质量х100%”的值。“额定载
质量”非空时，“额定载质量占比”为必填项。
  19.“固定装置结构、功能说明”栏，填写固定装置的结构、功能、用途等
详细说明。此项为必填项。
  20.“上传照片数量 ”“主要固定装置照片数量”“选装装置照片数量”栏：
按实际所提交的照片数量填写。此项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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