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成文日期**：2012-03-16 00:00:00；**时效性**：已修改；**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293/content.html

现对部分产品是否属于农机范围及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密集型烤房设备主要由锅炉、散热主机、风机、电机和自控设备等通用设备组成，用于烟叶、茶叶等原形态农产品的烘干脱水初加工。 　　频振式杀虫灯是采用特定波长范围的光源，诱集并有效杀灭昆虫的装置。一般由高压电网、发光灯管、风雨帽、接虫盘和接虫袋等组成，诱集光源波长范围应覆盖（320-680）nm。 　　自动虫情测报灯是采用特定的诱集光源及远红外自动处理等技术，自动完成诱虫、杀虫、收集、分装等虫情测报功能的装置。诱集光源应采用功能为20W,主波长为（365±10）nm的黑光灯管；或功率为200W，光通量为2700（1m）-2920（1m）的白织灯泡。 　　粘虫板是采用涂有特殊粘胶的色板，诱集并粘附昆虫的工具。 　　本公告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