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成文日期**：2026-02-01 00:00:00；**时效性**：全文有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7507/content.html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提升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和管理水平，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的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增值税纳税人暂使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有关栏次按本公告调整后的填报要求填写。 三、本公告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