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的意见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税函〔2007〕1350号；**成文日期**：2007-12-29 00:00:00；**时效性**：全文废止；**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095/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随着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提供的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汇核销单等纸质单证已实现了电子信息比对。为了适应已经变化了的新形势发展，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退税管理部门的负担，现就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的内容。根据当前出口退税管理现状，出口退税人工审核重点审核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纸质凭证的合法、有效和完整性，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所提供的纸质资料与电子申报数据的一致性，未纳入计算机审核的项目。具体审核项目见附件一、附件二。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扩充和细化。 二、在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的同时，各地应大力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和评估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完善征退税工作衔接制度，突出出口退税管理职能，努力实现出口退税管理从传统的经验型向科学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附件：1.附件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人工审核重点审核内容.docx                  2.附件2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人工审核重点审核内容.docx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