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卸式垃圾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3号；**成文日期**：2014-08-28 00:00:00；**时效性**：全文废止；**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485/content.html

为准确执行车辆购置税政策，现对自卸式垃圾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卸式垃圾车不属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纳税人购买自卸式垃圾车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自卸式垃圾车不再列入《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办理自卸式垃圾车申请列入《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手续。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