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国际空运税收执行情况的通知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税函发〔1994〕459号；**成文日期**：1994-08-09 00:00:00；**时效性**：全文有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00044/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国际航空运输业务的税收征管工作，我局从去年以来陆续下发了国税发〔1993〕097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国际航空运输业务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和国税发〔1994〕0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或港、澳、台非航空运输企业以包机从事国际运输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为便于执行有关空运税收政策，根据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互免空运税收协定和其他有关协议或换文，我局对空运税收征免税情况进行了汇总整理，现随文印发你局。 请各地依照国税发〔1993〕097号和国税发〔1994〕019号文件规定，参照本通知附表，对本地国际空运税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于1994年9月底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 附件： 　　一、外国航空公司征免税一览表（略） 　　二、外国航空公司征免税简表（略） 　　三、外国航空公司征免税一览表（略）   国家税务总局 1994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