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的通知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税函〔2009〕404号；**成文日期**：2009-07-29 00:00:00；**时效性**：全文废止；**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08790/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号）中附件2《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将《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第一条 “本表为年报”更正为“本表为月报”，其他内容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