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北京地方特色印花税票式样的通知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税函〔2005〕312号；**成文日期**：2005-04-12 00:00:00；**时效性**：全文有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3677/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配合宣传北京2008年奥运会，总局特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行一套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印花税票（以下简称“北京印花税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印花税票限量发行，在北京市销售，全国使用。 二、北京印花税票一套9枚，面值（图名）分别是：100元（北京胡同-砖塔胡同）、50元（北京胡同-南锣鼓巷）、10元（北京胡同-大栅栏街）、5元（北京胡同-国子监街）、2元（北京胡同-烟袋斜街）、1元（北京胡同-帽儿胡同）、5角（北京胡同-丰富胡同）、2角（北京胡同-白塔寺东夹道）、1角（北京胡同-钱市胡同）。9枚票规格均为40×30mm，图案下角印有“北京印花税票.BEIJING CHINA”和“2005”字样，并按票面金额大小顺序印制有“9-X”序号。 三、北京印花税票采用以下防伪措施：一是全部采用雕刻技术和防伪纤维纸印制；二是四角边孔采用“十”字异型孔。 四、北京印花税票自2005年4月1日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