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07年印花税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税函〔2007〕1198号；**成文日期**：2007-12-05 00:00:00；**时效性**：全文有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3921/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7年版印花税票已印制完成并开始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版印花税票一套9枚，图案采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题材，面值（图名）分别是：1角（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藏羚）、2角（武夷山自然保护区·金斑喙凤蝶）、5角（扬子鳄自然保护区·扬子鳄）、1元（卧龙自然保护区·大熊猫）、2元（双台河口自然保护区·白鹤）、5元（雅鲁藏布大峡谷自然保护区·黑头角雉）、10元（梵净山自然保护区·黔金丝猴）、50元（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东北虎）、100元（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亚洲象）。9枚票规格均为50mm×30mm，图案上印“中国印花税票CHINA”，右下角印有“2007（9-X）”，表明2007年版和按票面金额从大到小的顺序号。 2007版印花税票采用以下防伪措施：一是全部采用防伪纤维纸印制；二是采用微缩文字；三是采用无色荧光税务标志；四是两条边的正中采用菱形异形齿孔。 二、2007年版印花税票印制有副联，规格均为25mm×30mm，图案为9个纳税大户企业的图标。每枚的文字分别为：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角票）、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2角票）、国家电网公司（5角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1元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元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5元票）、中国联通有限公司（10元票）、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元票）、联想控股有限公司（100元票）。 税务机关应将印花税票和副联一并出售给纳税人，纳税人在贴花时，可以将副联与印花税票一并粘贴，也可以不粘贴副联。 三、2007年印花税票每张16枚，采用100张大包装和25张小包装两种。每箱均为1万枚，每箱装6大包（16枚×100张×6包=9600枚）和1小包（16枚×25张×1包=400枚）。 税务总局将按各地上报的2008年印花税票需求量计划最低1万枚发运，各地收到查验后10天内按要求填写“印花税票接收单回执”（税务总局FTP上查找）并报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会计处）。 各地收到2007年版印花税票即可启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