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8号；**成文日期**：2010-10-25 00:00:00；**时效性**：全文失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11568/content.html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现将第六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纳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自2010年11月15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docx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