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七批)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5号；**成文日期**：2011-10-25 00:00:00；**时效性**：全文废止；**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11562/content.html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现将第七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纳入试点范围物流企业的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1年11月2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七批）.docx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