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1号；**成文日期**：2014-04-11 00:00:00；**时效性**：全文有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5176/content.html

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并的简并。现将第一批取消的《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等15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docx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