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成文日期**：2014-08-25 00:00:00；**时效性**：全文废止；**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483/content.html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和评价，保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xls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