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税发〔2004〕110号；**成文日期**：2004-08-24 00:00:00；**时效性**：已修改；**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5115/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税源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04〕44号）的有关规定，总局制定了《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docx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