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外国公司有关船舶运输税收情况报告表格的通知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税函〔2002〕384号；**成文日期**：2002-05-08 00:00:00；**时效性**：已修改；**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185/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139号）的规定，现将《代扣代缴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营业税报告表》、《代扣代缴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和《外国公司境外收取船舶运输收入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2、3）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式样及有关规定印制使用。　   附件1代扣代缴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营业税报告表.docx 附件2代扣代缴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企业所得税报告表.docx 附件3外国公司境外收取船舶运输收入情况报告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