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4号；**成文日期**：2015-04-15 00:00:00；**时效性**：全文有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530/content.html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xls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