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三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7号；**成文日期**：2014-08-04 00:00:00；**时效性**：全文有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482/content.html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见附件2）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xls                2.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