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件信息**：
-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告）
-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8号
- 成文日期：2026年8月10日
- 时效状态：公告全文有效（内容为清理并公布失效废止一批税务规范性文件，被列入目录的文件失效废止）
- 官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 存档日期：2026-08-29

##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目录详见公告附件 xls 表格，含失效废止文件名称与文号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8月10日

## 说明

本公告系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后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成果，公布一批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实务中企业应核对自身适用的历史文件是否列入该目录：列入目录的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或废止，不得再作为执法与申报依据；对应政策事项改按《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完整目录见公告附件《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建议结合税务总局官网公告原文逐条核对。

原文链接：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51854/content.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