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成文日期**：2026-04-27 00:00:00；**时效性**：全文有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9429/content.html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要求，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的函》（司明电〔2025〕35号）基本格式文本，修订了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现将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2015年第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2021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2025年第13号）中附件对应的文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