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成文日期**：2020-12-30 00:00:00；**时效性**：已修改；**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958/content.html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现公告如下： 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其中，《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调整为《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2017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2018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1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0年修订）.pdf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