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成文日期**：2020-06-29 00:00:00；**时效性**：已修改；**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933/content.html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18年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2019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2019年第2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