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成文日期**：2025-01-08 00:00:00；**时效性**：全文有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7968/content.html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二、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调整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 三、对《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四、企业申报免税收入等优惠事项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名称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另行发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五、企业发生股权（股票）处置业务的，按税收规定属于企业重组的，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中填报重组情况；按税收规定确认为损失的，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填报损失情况；除此之外，均应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中填报处置收益相关情况。 六、本公告适用于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2017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7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4年修订）.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