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成文日期**：2016-12-09 00:00:00；**时效性**：全文有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698/content.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