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挪威王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文件信息**：
- 效力位阶：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告）
-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7号
- 成文日期：2026年8月10日
- 时效状态：现行有效
- 官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 存档日期：2026-08-29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挪威王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于2023年5月12日在奥斯陆签署，中挪双方已完成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于2026年6月16日生效，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取得的所得。

《协定》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8月10日

## 说明

本公告确认中挪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时点：《协定》2026年6月16日生效，202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取得的所得适用。涉及中挪跨境投资、所得课税与避免双重征税事项的企业与个人，应自2027纳税年度起按新协定执行，并注意与旧协定衔接及协定项下税收居民、常设机构、税率限制等条款的具体适用。协定全文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国际税收栏目。

原文链接：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51944/content.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