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效力位阶**：行政法规；**成文日期**：2019-12-26 00:00:00；**时效性**：全文有效；**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0/c5212277/content.html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三条　外商投资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所称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的自然人在内。 第四条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发布或者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发布。 国家根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负面清单。调整负面清单的程序，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开展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