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面试期间疫
情防控工作，确保每名考生安全健康，请所有考生严格遵守
以下关于疫情防控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试前
  （一）考生请自行下载并认真阅读、填写《健康登记表
和健康承诺书》，填写无误后加盖单位印章，于面试注册当
天交予考务组工作人员。
  （二）考生需提前获取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
程卡，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
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
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
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
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
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
并做好手部卫生。
  （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等特
殊情况的考生，务必遵守天津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自觉
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考生如果有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其他
区县或直辖市其他区县，且无需居家健康监测的，需持 48
              1
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于面试前 2 天抵津，抵津后还
需参加核酸检测，于面试注册截止前确定检测结果为阴性，
方可注册并参加现场面试。
     （五）考前 7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
须提前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并携带诊断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试中
     （一）进入考场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
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
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进场时须有序排
队，保持人员间距。
     （二）面试当天考生应按规定或监考人员的要求佩戴口
罩。考生进出考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
影响身份核验。
     （三）考生须将物品(请考生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
手机集中存放在考生物品存放处。
     （四）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本人报告体温异常等可疑症
状，且无考前 7 天内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考生，经驻点
医护人员健康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将被
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试结束后将进行体温复
测。
     三、考试后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

                2
路线有序离场，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疫情防控其他要求
     （一）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悉须知事项和防疫
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
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
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场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执
行。




                  3
            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单位（印章）
     ：

  姓     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紧急联系人姓名                            紧急联系人电话

本人及共同居住人
近 14 天内有无进出       有        无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本人及共同居住人
有无接触疑似、确诊
                  有        无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患者史
 有无核酸检测                                 核酸采样
  合格报告            有        无            时 间
  有无接种新型                                接种疫苗
  冠状病毒疫苗          有        无            时 间

目前健康状况（有则打“√”，可多选）：
发热（    ）    咳嗽（       ）   咽痛（       ）       胸闷（     ）
腹泻（    ）    头疼（       ）   呼吸困难（         ）   恶心呕吐（       ）
无上述异常症状（          ）


其他需要
说明情况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