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局：
    我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
（       ）由于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变化，从           省（自
治区/市）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
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变更到   省（自治区/市）          市
（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属于跨省（市）迁
移，需要变更主管税务机关。
    我单位声明：此涉税事项报告是真实、可靠、完整的，
并且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住所变更登记；未处于税务检查
状态；已结清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
控设备；不存在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

    办税人员：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