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赋予贵州省仁怀市 威宁县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的批复

**效力位阶**：工作通知；**发文字号**：税总函〔2014〕208号；**成文日期**：2014-05-14 00:00:00；**官方链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24/c5218809/content.html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下放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事项试点的请示》（黔国税发〔2014〕29号）收悉。为支持你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我局同意赋予仁怀市、威宁县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限，请你局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函调系统和电子传输系统中给上述试点县（市）配置审批、系统维护等相关权限。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5月14日
